在新加坡,也有一家不錯的酒店被不少人視為是一個不錯的景點,它就是建于1887年的萊佛士酒店(Raffles Hotel)。
萊佛士酒店是新加坡最古老的建筑物之一,也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十九世紀旅店之一。許多著名作家與電影明星把它當(dāng)作靈感發(fā)源地與渡假住處。下榻過這所旅店的名人包括索蒙瑟·茆漢(Somerset Maugham),如德約·琦泊林(Rudyard Kipling),約翰瑟·康烈(Joseph Conrad)與查理·卓別林 (Charlie Chaplin)。
萊佛士酒店是由四個亞美尼亞裔兄弟所創(chuàng)。他們最開始在美芝路(Beach Road)和勿拉士峇沙路(Bras Basah Road)之間修建了一座只有十間客房的殖民時期式飯店。在接下來的幾年內(nèi),他們又繼續(xù)進行了包括其他邊翼建筑的擴建,并將主樓裝修的更完善,同時還修建了康樂室及臺球室。慢慢地,酒店逐漸有了如今模樣的雛形。
1929年,經(jīng)濟危機對酒店造成了很大沖擊,酒店無奈只得接受破產(chǎn)保護。1933年財務(wù)危機過后,酒店被一個名叫“萊佛士酒店有限公司”(Raffles Hotel Ltd)的公營公司接下。
在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期間,該酒店還被當(dāng)作過集中營使用。1987年,襲擊安排政府正式宣布將萊佛士酒店設(shè)為國家級古跡。
這個酒店曾經(jīng)一度也有過極壞的名聲。酒店在早年曾以處決獵捕到的新加坡野虎聞名。據(jù)說,這種行為害得數(shù)量稀少的新加坡虎絕種。而且酒店本身也曾經(jīng)承認過,酒店酒吧和康樂室地下就是進行處決老虎的地方。在這次事件過后,酒店業(yè)慢慢又恢復(fù)了以往的聲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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