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名稱:巴拿馬共和國 (The Republic of Panama)
巴拿馬面積75517平方公里。位于中美洲地峽。東連哥倫比亞,南瀕太平洋,西接哥斯達黎加,北臨加勒比海。連接中美洲和南美洲大陸,巴拿馬運河從南至北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,有“世界橋梁”之稱。海岸線長約2988公里。全境地勢起伏,溝谷縱橫,除南北沿海平原外,多為山地。河流多達400余條,較大的有圖伊拉河、切波河及查格雷斯河。地近赤道,屬熱帶海洋性氣候。
巴拿馬國旗:呈橫長方形,長與寬之比為3∶2。旗面由四個相等的橫長方形構(gòu)成:左上和右下為白色長方形,其中分別有藍色和紅色五角星;左下方為藍色長方形,右上方為紅色長方形。白色象征和平;紅色和藍色分別代表原巴拿馬的自由黨和保守黨,這兩色在國旗上的位置,表示兩黨聯(lián)合起來為民族的利益而奮斗。兩顆五角星分別象征忠誠和力量。這面國旗是由巴拿馬第一任總統(tǒng)曼努埃爾·阿馬多爾·格雷羅設(shè)計的。
巴拿馬國徽:中心圖案為盾徽。盾面上有五組圖案:中間為表明巴拿馬地理位置及其重要性的巴拿馬地峽,它連接中美洲和南美洲,是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間的交通要道;地峽之上的太陽和月亮圖案,象征該國的獨立。左上角為交叉的長劍和步槍,象征巴拿馬人民為獨立而戰(zhàn)的精神;右上角的鏟子和錘子代表勞動;左下角是象征豐饒的羊角,象征國家的財富和繁榮;右下角帶雙翼的飛輪代表進步。盾徽上端是一只被稱為“百鳥之王”的大兀鷹,鷹嘴叼著的飾帶上寫著“為了世界的利益”;鷹之上為九顆黃色五角星,代表巴拿馬的九個省和一個特區(qū)。盾徽兩側(cè)飾有巴拿馬國旗。
巴拿馬國鳥:神鷹是巴拿馬的國鳥,它是各種鷹中體重最大的鷹。這種鷹的頭上長著幾片豎立的羽毛,遠看似角,非常威武。據(jù)報道,體重越大的鳥其繁殖速度越慢, 每隔3至4年才生兩個蛋,而且其中一個能孵出雛鳥。
巴拿馬人口: 272萬(1997年估計);其中印歐混血種人占70%,黑人占14%,白人占10%,印第安人占6%。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。居民85%信奉天主教,4.7%信奉基督教新教,4.5%信奉伊斯蘭教。
巴拿馬首都:巴拿馬城(Panama city),巴拿馬城位于巴拿馬運河太平洋岸河口附近的半島上。城市面臨巴拿馬灣,背靠安康山谷,風景如畫。原為印第安人漁村,舊城始建于1519年,1903年巴拿馬脫離哥倫比亞宣布獨立后,該城成為首都。
巴拿馬簡史:1501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,屬新格蘭納達總督區(qū)。1821年獨立,成為大哥倫比亞共和國的一部分。1830年大哥倫比亞共和國解體后,成為新格林納達(后稱哥倫比亞)共和國的一個省。
1903年美在擊敗英、法后與哥倫比亞政府簽定由美修建和租借運河的條約,哥議會拒絕批準。1903年11月3日美軍在巴拿馬登陸,策動巴脫離哥倫比亞獨立,成立巴拿馬共和國。同年11月18日美取得修建和經(jīng)營運河的永久壟斷權(quán)和運河區(qū)的永久使用、占領(lǐng)和控制權(quán)。二次大戰(zhàn)中,美在巴強租134處軍事基地,1947年后陸續(xù)歸還一部分。1977年9月,巴美簽署《新運河條約》(又稱托里霍斯-卡特條約)。1999年12月31日,巴拿馬收回運河主權(quán)。